2020年8月7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通知,為進一步強化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督促指導各地和各類防疫主體全面落實防控措施,組織制定了《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技術指南(試行版)》。以下內容是其中關于《生豬運輸車輛清洗消毒技術要點》的,詳情如下。【其它內容請點擊:《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技術指南(試行版)》(全文)】
1. 目的
當前,人員與車輛帶毒是我國非洲豬瘟疫情最主要的傳播路徑。嚴格清洗消毒生豬運輸車輛,是有效阻斷疫情傳播的關鍵措施。為指導生豬養殖、販運等人員做好車輛清洗消毒,降低非洲豬瘟通過生豬運輸車輛進行傳播、擴散的風險,特制定本防控技術要點。
2. 關鍵風險點
2.1 車輛
生豬運輸車輛可通過多種途徑接觸非洲豬瘟病毒。裝載生豬前和卸載生豬后,未經徹底清洗消毒繼續行駛的車輛,是病毒傳播的重要載體。
2.2 司乘人員及隨車物品
生豬收購、販運及承運人員及其所攜帶物品,可通過多種途徑接觸、傳播非洲豬瘟病毒。
3. 車輛清洗消毒
3.1 基本要求
生豬運輸車輛在裝載前和卸載后,應自行或委托選擇就近的清洗消毒場所按照本技術要點的要求對車輛清洗、消毒。
3.2 清掃與整理
3.2.1 收集車內墊料、生活垃圾及污物,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
3.2.2 卸下車內可移動隔板或隔離柵欄。
3.2.3 取出車輛上所有物品準備清洗、消毒和烘干。
3.3 初次清洗
3.3.1 遵循從內到外、從上到下、從前到后的清洗原則,用低壓水槍對車體外表面、車廂內表面及隔板上下表面及中間夾縫、輪胎、車廂底部等進行全面沖洗。不適用于沖洗的設備需擦洗干凈。
3.3.2 初次清洗后,車體外表面、車廂內表面及隔板上下表面及中間夾縫、輪胎、車廂底部等表面,應當無可見污物。
3.4 二次清洗
3.4.1 選擇使用中性或堿性、無腐蝕性的,可與大部分消毒劑配合使用的清潔劑。
3.4.2 用高壓水槍或在自動化洗消車間,充分清洗車體外表面、車廂內表面、底盤、車輪等部分。
3.4.3 用泡沫清洗車或發泡槍噴灑泡沫清潔劑,覆蓋車體外表面、車廂內表面、底盤、車輪等部位,刷洗車廂內糞便污染區域和角落,確保去除污垢,清潔劑與車體充分接觸,保持泡沫濕潤10?20分鐘。
3.4.4 用高壓噴水槍或在自動化洗消車間對車體各部位進行全面沖洗,直至無肉眼可見泡沫。沖洗水溫為60?80℃。注意沖洗角落、車廂門、門縫、隔板等。
3.4.5 用上述同樣的方法清洗拆卸出的可移動隔板或隔離柵欄表面。
3.5 檢查及干燥
3.5.1 在充足光線下,對車輛內外及可拆卸隔板進行檢查,確保清洗干凈。
3.5.2 檢查完成后,靜置車輛瀝干水分??衫糜衅露鹊牡孛?,對車輛進行自然風干或暖風機吹干。
3.5.3 對拆卸出的可移動隔板或隔離柵欄清洗后放置晾干,也可使用設備吹干或烘干。
3.6 消毒及干燥
3.6.1 選擇符合國家規定且在有效期內的消毒劑,定期輪換使用不同類別消毒劑。
3.6.2 將清洗好的可移動隔板、隔離柵欄等組件重新組裝回汽車。
3.6.3 按照說明書配置消毒液,使用低壓或噴霧水槍對車體外表面、車廂內表面、底盤等部位噴灑消毒液。
3.6.4 按照說明書規定的作用時間靜置車輛后,用高壓水槍對車體各部位進行全面沖洗。
3.6.5 利用有坡度的地面,對車輛進行自然風干或暖風機吹干。有條件時,可用自動化烘干車間對車輛進行烘干。
3.7 駕駛室的清洗、消毒
3.7.1 清掃駕駛室,吸除灰塵。
3.7.2 擦拭駕駛室內壁、方向盤、座位等,尤其是人員經常觸碰的區域。
3.7.3 使用消毒液噴灑地面,擦拭駕駛室內壁、方向盤、座位等。
3.7.4 對駕駛室及隨車配備和攜帶的物品進行熏蒸消毒或用過氧乙酸氣溶膠噴霧消毒。
3.7.5 清洗消毒完畢后,對駕駛室進行通風干燥或者烘干。
4. 其他注意事項
4.1 隨車用品
對隨車攜帶的飼喂用具、蓬布、捆綁繩索等物品,在沖洗干凈后用煮沸、消毒劑浸泡或高溫高壓等方式消毒。
4.2 司乘人員
4.2.1 需洗手,時間持續20秒以上,清理鞋底并消毒。
4.2.2 有人員消毒通道的,需經人員消毒通道消毒。
4.3 記錄
對車輛清洗消毒的時間、地點、方式、消毒劑種類等進行記錄并適當保存。
來源:農業農村部